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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2020年宁波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》规定,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、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,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。现将递补人员予以公布:
宁波市公务员局
2020年9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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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公网安备 33020402000256号